人民網大悟11月12日電 11月7日,大悟縣通報了對一起違反換屆選舉工作紀律案件的處理結果,黃宏主以拉票賄選的方式妨礙黨員自由行使選舉權使自己當選村支部委員,根據村黨組織換屆要求,取消黃宏主楊山村村委會換屆預備候選人員資格,並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瞭解,在呂王鎮楊山村“兩委”換屆選舉期間,黃宏主為了在換屆中競選村主職幹部,給村黨員周某某送現金500元,給付某某、徐某某各送2瓶白雲邊酒,給周宗某、周敬某、周佑某等人打電話或登門拜訪請他們在選舉時投自己一票。2014年10月17日,大悟縣呂王鎮楊山村在“兩委”換屆選舉期間,呂王鎮楊山村召開第十次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大會,沒有作為候選人提名的黃宏主以另選人員身份過半數當選。黃宏主拉票賄選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今年中央、省、市有關換屆選舉紀律,造成了不良影響。接到群眾舉報後,大悟縣高度重視,大悟縣紀委和大悟縣委組織部及時對此事進行調查,並作出上述處理決定。
  大悟縣明確要求,全縣各級黨委(工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持黨性立場,嚴守換屆紀律,自覺築牢嚴守換屆紀律的思想防線,旗幟鮮明地反對換屆選舉工作中的不良風氣。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嚴明換屆紀律,自覺築牢嚴守換屆紀律的思想防線,旗幟鮮明地反對換屆選舉工作中的不良風氣。(毛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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