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一家電子廠規定,員工工作時間上廁所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5分鐘。針對員工投訴,珠海市金灣區勞動監察大隊日前到該廠調查,並責令整改。
  人有三急,連員工上廁所的次數都要管,這明擺著是侵犯員工權益的霸王規定。而廠家則稱,之所以出台如此規定,是有人借上廁所玩手機,且一玩就是半小時。如果員工不盡心,廠家應該想想怎麼改進激勵機制,營造好的企業文化,多從管理手段上找出路。搞“限廁令”,員工只會更反感,又何談認真幹活?
  圖\張永文 文\劉慶傳
  主持人:劉慶傳
  liuqc@xhby.net  (原標題:“限廁令”未免太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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